北京旅游景区内禁用扩音器材进行导游 ★★★
奥运在即,为维护旅游景区的游览秩序,保障团队游客和其他游客的游览质量,创造有序的奥运旅游环境,树立良好的旅游企业形象和首都旅游形象,北京市旅游局日前下发通知,自2008年6月1日起,旅游景区内禁止使用手持小喇叭、麦克风等易对周围环境造成干扰的扩音器材进行导游和讲解服务。
通知要求,从6月1日起,旅游景区应当在景区入口处和景区内加强巡视,对携带和使用扩音器材的导游员进行劝阻和制止。导游员应当配合和服从旅游景区的管理。同时,旅游景区亦应当对讲解员加强管理。在游客相对集中的时间段、在重要游览区,景区应派专人对游客进行有效疏导,保证景区正常的游览秩序。
旅行社、旅游景区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,对导游员、讲解员加强教育和引导,并从提升服务水平、塑造企业形象的高度,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、规范、人性化的旅游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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